某国资信托被罚585万元 !21人遭处罚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85万元。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
国通信托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违规开展政信业务;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违规开展通道业务;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虚增房地产类信托规模规避监管;违规兑付超额收益;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资金池业务经营管理不审慎等。
时任国通信托北京信托业务一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晋、重庆信托业务部负责人隆丽丽因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华北大区区域负责人,兼任信托业务二部及信托业务四部负责人张鹏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华东大区区域负责人,兼任上海信托业务一部、房地产金融部部门负责人吴婷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违规开展政信业务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南京业务部信托业务总监(主持工作)赵竞超对国通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高级经理唐甜郭蜜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总裁助理邹晓磊对国通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违规开展政信业务、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财富管理中心资深理财师杨思源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部门总监(主持工作)邓年文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违规兑付超额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财富管理中心部门总经理邹小华因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行为负有责任 ,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五部部门总经理熊作成对国通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行为负有责任 ,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岳建强对国通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行为负有责任 ,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曹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三部信托经理喻龙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四部总经理吴宏亮、高级经理林小龙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四部信托高级经理张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七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玉昂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谢从斌对国通信托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上海信托业务一部信托经理王琳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部门总经理吴法洲对国通信托违规兑付超额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国通信托是总部设在武汉的全国性金融机构,2010年11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金控,注册资本41.58亿元。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7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15亿元,同比下滑40.67%;实现净利润5.45亿元,同比下滑7.18%。截至2023年末,国通信托存续信托资产规模1764亿元,较年初的1453亿元增幅不小。
去年11月份,国通信托因深陷“杭州瑜瑶”私募跑路一案而引起资本市场关注。尽管国通信托此后声明案件所涉信托计划均系接受委托人指定成立的单一资金信托,并在私募“跑路”事件发生后已及时就相关情况向委托人进行了风险披露,但至今针对“杭州瑜瑶”案的调查仍未结束。
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被重新提及
近期有市场消息称,相关部门将修订商业银行代销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规定,特别明确了商业银行不得代理销售私募投资基金或通过借道其他持牌金融产品的方式变相代理销售私募投资基金。国通信托本轮罚单的“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是否意味着监管风向标已浮出水面?
有华南信托人士表示:“二者关系不大。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应该是指违规三方代销,但销售方没有牌照。在过去这个现象很常见,不过近几年大家成立了自己的销售团队,类似的案由就比较少,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这类情况大概率是三方代销。很多三方机构没有基金销售牌照,也没有代销资格。
责任编辑: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