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某信托项目近1.7亿本金未收回!

时间:2025/04/25 11:00:00用益信托网

4月25日,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银科技”或“公司”)年报披露其购买的国民信托产品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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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公允价值损失1.85亿


2021年7月13日,恒银科技购买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1.70亿元,期限18个月,到期日为2022年12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00%。


2022年12月20日,国民信托称《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及保证人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状况紧张,该信托项目预计将延期兑付。


国民信托为保护合法债权,维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特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74民初1148号,判决内容如下: 


1、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致融建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90,000.00元; 


2、天津致融建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利息17,384,736.03元、罚息(自 2022 年1月13日至 2022 年3月10日应付罚息280元;


3、天津致融建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律师费 200,000.00 元、保全保险费91,703.57 元; 


天津致融建筑不服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3)京74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5月10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4日立案,2024 年7月29日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9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844号,判决内容如下: 


天津致融建筑的上诉请求与理由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公司已对上述逾期兑付信托产品2022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200.00万元,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800.00万元,2024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500.00万元,总计1.85亿元。


国民信托北京办公室工作人员此前表示:“恒银科技购买的信托产品为事务管理类项目,我们是按照委托人恒银科技的指令进行操作的。委托人要投融创的那几个项目,然后找到我们来帮他成立一个信托计划。从项目标的选择到违约兑付后的起诉,都是我们在配合委托人恒银科技。”


事实上,上市公司使用闲置现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十分常见。但不同于众多A股上市公司对低风险、保本金的结构性存款的偏爱,恒银科技对投资产品和具体项目的选择都略显“激进”。


恒银科技年度业绩报告称,2024年营业收入约4.37亿元,同比增加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01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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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其他媒体

责任编辑:zh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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