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某市要求:定融投资人要缴20%个税!

时间:2025/04/29 10:49:11用益信托网

2025年,随着税务监管与地方债务管理政策趋严,一些省市部分定融产品出现“代扣代缴20%利息所得税”操作。


4月27日,某地下发红头文件《关于加强个人投资者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就个人投资者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兑付企业”)向个人投资者支付利息时,均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二、代扣代缴具体要求


(一)计税依据:按照利息收入的20%税率计算应扣缴税款。


(二)扣缴时限:兑付企业应在实际支付利息时代扣税款。


(三)申报要求:兑付企业按月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三、工作要求


(一)兑付企业应建立专项台账,完整保存扣缴资料备查(二)我办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的企业予以通报。


(三)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我办报告,


四、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首次定融产品出现“代扣代缴20%利息所得税”操作,2024年,据投资者反馈,其认购的天津市某定融计划在付息过程中被平台强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20%。


2022年,投资者反应称,其购买的定融项目融资方发文称,根据个税管理办法开始对投资人的利息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且也要对前面已经付出的利息部分进行追缴。


事实上,城投公司代扣定融产品利息所得税,是符合税法规定的正常税务征管行为。依据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城投公司作为定融产品利息的支付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该行为可促使城投公司更加重视税务合规风险,在开展定融业务时,会更加谨慎地评估税务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城投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但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收益减少,投资者实际获得的利息收益会因代扣所得税而减少,降低了投资回报率。例如,若定融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0%,代扣20%的所得税后,实际收益率降至8%。


附: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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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其他媒体

责任编辑:zh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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