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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长安宁-山东新泰统筹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十一期) | ||
产品类型 | 信托产品 | 产品状态 | 执行 |
发行机构 | 长安信托 | 投资门槛 | 100万元 |
发行地 | 西安市 | 收益分配方式 | 按季分配 |
发行时间 | 2022-11-23至 2022-11-29 | 发行规模 | 至1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22-11-30 | 成立规模 | 万元 |
产品期限 | 12月 | 期限类型 | 单一期限 |
预计收益 | 7.2至7.5% | 收益类型 | 固定型 |
投资方式 | 信托贷款 | 资金托管行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
投资领域 | 基础产业 | 投资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
产品特点 | 1、合作区域优势:山东省泰安市2021年GDP为2996.7亿元,泰安市是山东省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省份,新泰市2021年GDP 573.9亿元,新泰市综合财力又在泰安位居前列,同时企业融资环境较好。“2021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成果”中,新泰市综合实力全国百强县第66位,投资潜力百强县第36名,科技创新百强县第31名,政府债务率80.11%%,不超过100%, 区域经济优势明显。2、合作主体优质:融资方新泰统筹是新泰市财政局出资成立,股权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新泰市财政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19亿元、23.34亿元和27.33亿元。 近三年,新泰统筹经营情况良好,收入与利润较为稳定,具有较高的业务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目前融资人合作银行、信托等机构较多,融资渠道相对较为通畅,再融资能力较强。3、担保方实力较强:保证方泰丰集团,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系由新泰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100%股权出资设立,实际控制人新泰市人民政府。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矿井下自动化设备生产与销售等业务以及进出口贸易业务。截止2021年度,泰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0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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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信息 | 100-300:7.2%;300及以上:7.5% |
披露日期 | 披露标题 |
净值披露日期 | 累计净值 |
收益评分 | 风险评估 | ||
流动性评分 | 推荐指数 | 未评 | |
用益点评 |
评价项目 | 平均得分 | 排名 | |
交易对手
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2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东周路以东,青龙路以北1幢,法定代表人为田园。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智能农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河道采砂;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2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交易结构
信托资金用于向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方将其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还款来源
信托期限内,融资方按照合同约定偿付贷款利息,信托到期,融资方偿还本金实现信托退出。
风控措施
1、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新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新泰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资产管理人
长安信托前身为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6年8月,系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注册资本为33.3亿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11.64亿元,净资产78.1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88亿元,其中信托业务收入为21.75亿元,实现净利润5.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