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信托市场景气度略有改善 景气指数48

时间:2023/04/14 13:57:39用益信托网


本月信托市场景气水平有所改善


2023年3月,最新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为48,较上月同期相比,本月信托市场景气指数继续有所改善,但信托市场景气水平依然在分界线之下。较去年同期相比,景气指数呈现小幅下降。本月监管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就信托业而言,“新分类”是对回归本源的业务指引,一是推动资产服务信托在财富管理领域崭露头角;二是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将适用资产管理的监管标准;三是引导公益信托、慈善信托发挥信托在社会财富三次分配中的工具作用。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新分类”的业务分类逻辑将进一步加速团队的专业化分工,进而重塑整个信托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文化,为信托公司长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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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类指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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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各分类指数环比来看,除发行规模指数2及成立规模指数略有下降外,其他各类指数呈现不同幅度上升,尤其是成立规模指数1,继续保持回升趋势;而从各分类指数同比来看,表现不及环比情形,仅成立规模指数1有所上升,其他各类指数呈现小幅下滑。此外,从3月份社融数据来看,本月新增贷款3.89万亿元,同比多增7497亿元,新增社融5.3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7079亿元,双双好于市场预期并创下历史同期最高,本月M2同比12.7%,回落0.2个百分点,同样强于市场预期。另外,3月份,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39502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427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74亿元,信托贷款减少45亿元。3月末M2增速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主要因为当月贷款多增带动存款派生。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疫情扰动消退,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渠道正在打通。整体来看,在经济修复带动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明显上升,以及宏观政策保持稳增长取向支持下,3月份信贷数据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并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好转的重要力量。


本月发行规模指数较上月继续回升,上升至49%,但依然处于50%分界线之下。本月信托行业新规不断,3月21日,监管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紧接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互联网合作贷款规范整改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公司的展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截至4月10日,对比发行规模的实际数字(编制2023年2月用益信托市场指数时数据,以下数据亦如此),2023年3月集合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为946.21亿元,2023年2月集合信托发行规模为835.56亿元,环比增长13.24%。


本月成立规模指数环比上升显著,上升至64%,继续处于50%分界线之上,较去年同期相比亦显著回暖。本月非标信托业务中三大实体经济投向及消费金融类的信托产品成立规模增长显著,而标品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增幅较小。主要在于宏观经济回暖刺激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持续恢复,叠加相关政策引导融资成本下行,进一步激发了融资主体的融资需求。对比成立规模的实际数字,2023年3月集合信托成立规模761.26亿元,2023年2月集合信托成立规模为599.21亿元,环比增长27.04%。


本月参与公司指数为69,表明本月信托市场存在69%的信托公司参与了集合信托产品的发行及成立,信托公司参与度环比止跌回升,同比下滑程度有所收窄。总体而言,3月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为48,信托市场景气度有所改善。


新分类塑造信托公司业务发展新格局


3月21日,监管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相对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将资产服务信托放在了信托业务的第一类,并完善了相关业务品种的定义,对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引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业内主要观点


(1)资产服务信托在三分类中移至首位。新规将三分类中资产服务信托上调至资产管理信托之前,一方面反映了资产服务信托在信托业务分类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反映了监管对服务信托业务创新的鼓励。同时,在数次修订中,新规一以贯之地强调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全面对标《资管新规》,拉平各资管行业的监管要求,因此资产服务信托既成为信托公司的牌照型业务,又为未来信托公司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


(2)将“其他资产服务信托”更名为“新型资产服务信托”。在常规的监管逻辑中,“其他”二字往往意味着现有监管框架难以完整覆盖、但存在一定的创新和个案处理空间。将“其他”更名为“新型”,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资产服务信托模式创新的鼓励,未来除开财富管理、行政管理、资产证券化、风险处置以外,预计还将产生新的服务信托业务模式。


(3)明确了新规的实施日期。新规明确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个时间点很有深意,一方面明确了信托业务整改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与三分类新规相配套的各项细则也将很快出台,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迫在眉睫。


(4)在有序实施整改要求中删掉了续做待整改业务的政策空间。在前稿中,新规仍然允许信托公司以合规方式续作做待整改信托业务,但正式稿中已然删除。换句话说,新规实施后,信托公司对待整改业务能做的只有整改,没有续做。


(5)删除了三分类新规制定依据中的上位法列举。正式稿在法规制定依据中删除了对信托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资管新规的表述,当然并不意味着这些法规的适用性不复存在。信托法仍然作为信托业务经营的基本法,资管新规仍是资产管理信托的顶层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仍然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产生效用,但或许意味着信托业“一法三规”尤其是集合信托业务管理办法的重新修订。


(6)明确信托公司的职责是“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在回归信托本源的表述中,新规将原来“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的表述更改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处理信托事务职能的进一步明确,也意味着信托公司未来将更多发挥“受托”职责,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并与《信托法》第二十五条保持一致。


(7)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要符合信托本源特征、丰富直接融资方式。在规范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基础上,新规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是丰富直接融资方式的一种手段,信托公司在其中更多承担资产中介职责,不再作为间接融资中获取重资产风险回报而存在,以募集信托资金为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的模式面临进一步限制,呼应了信托公司“处理信托事务”的核心职能。


(8)进一步明确“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的要求。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中,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是本次正式稿改动最大的一项。正式稿进一步明确了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业务的产品配置要求,并明确归属于资产管理的就严格分类为资产管理,归属于财富管理的就严格归为财富管理,二者进行严格划分,并确认信托公司可以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提供受托服务,未来该项业务的空间值得想象。


(9)要求信托公司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树立信托产品打破刚兑的风险意识。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添加了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职责内化为信托公司自觉,引导金融消费者信托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风险意识是接下来信托公司需要重点补齐的内容。


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说明


从2002年至今,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一直专注于信托研究。长期收集统计信托产品数据,拥有最全面准确的信托行业数据。根据这些数据我们编制了用益信托指数。用益信托指数从2011年3月开始发布,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2016年2月我们将该指数调整为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 


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是一个综合加权指数,由3个细分指数加权计算而成,3个细分指数及权重是根据其对信托市场景气的影响程度而确定的。具体包括:发行规模指数,成立规模指数及参与信托公司指数。最终指数是经过回归法调整季节性因素影响而获得。


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是一个行业指数,用来监测信托行业的景气程度。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的计算方法参考并改进了采购经理指数(PMI)的算法。PMI是国际通用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之一,PMI的有效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PMI的判断标准相同,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以50%作为信托市场景气强弱的分界点,用益信托市场景气指数大于50%,反映信托市场景气;小于50%,则反映信托市场不景气。


往期回顾:


2月信托市场景气度有待回暖 景气指数46

1月信托市场景气度降温显著 景气指数42

12月信托市场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景气指数49

11月信托市场景气度延续回暖趋势 景气指数54

10月信托市场景气度短暂性修复 景气指数51

9月信托市场景气度继续降温 景气指数46

8月信托市场景气度持续走低 景气指数48


作者:信托小生
来源:用益信托网

责任编辑:Insts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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