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概还:2023年慈善法修订与我国慈善信托发展
在英美法语境下,慈善信托是指为公众利益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它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信托目的。对此,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第五章对慈善信托做出了专章规定,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慈善法2023年修订涉及慈善信托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其中多处涉及慈善信托的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纯公益性,为未来拉平慈善政策标准奠定基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公益信托具有纯公益性,具体表现在:一是公益信托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其信托目的必须实质上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二是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三是受益对象不特定,公益信托设立时仅能明确受益人范围。四是公益信托终止,其剩余财产原则上应当适用近似原则,即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因为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因此慈善信托也具有纯公益性。 为进一步彰显慈善信托的纯公益性,修订后的慈善法新增一条规定,一方面,要求“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同时,明确“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确定受益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此即要求慈善信托的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为受益人,更加确保其慈善性质和慈善目的实现。 二是鼓励发展,进一步明确慈善信托享有税收优惠。 2016年实施的慈善法在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前款规定将相关文件报民政部门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为止并没有法律法规就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作出进一步的规定。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慈善信托在实际中并不享有任何税收优惠。实务中,慈善信托当事人不得不通过一定的交易结构设计,如先捐赠再设立慈善信托、先设立慈善信托再行捐赠等方式,为慈善信托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 2023年修订后的慈善法,针对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方面,总体上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同时,新增第八十八条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修订后的慈善法,虽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慈善信托相关条款,明确了支持慈善信托发展的政策信号,但真正落地见效还需更多配套举措推动。展望未来,希望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能够抓紧会同民政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台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 此外,修订后的慈善法还新增了关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的条款,限制慈善信托财产的永久积累。该法第六十一条新增要求: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2023年我国慈善信托的发展情况 根据慈善信托委员会的统计(以2024年1月15日为统计截止日),2023年我国慈善信托总体呈现稳健发展态势。 发展概况 从备案单数和规模来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1655单,累计备案规模为65.20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备案454单,比2022年多增62单;新增备案规模12.77亿元,较2022年增加1.37亿元。 从慈善信托的历年备案财产规模来看,浙江省、广东省、甘肃省累计备案规模领先,其中浙江省累计备案规模达到18.89亿元,是目前唯一突破15亿元的省级行政区,广东省、甘肃省位列其后,分别为10.41亿元和8.53亿元;从2023年度新增慈善信托的备案规模来看,浙江省、北京市、四川省领先,其中浙江省备案规模超过4亿元,北京市、广东省也分别达到了1.92亿元和1.29亿元。 从地域来看,全国历年慈善信托备案地区累计覆盖28个省级行政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加剧,慈善信托向少数省市集中并逐渐深入基层。 发展特征 ①慈善信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3月21日,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公益慈善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并称为三大类业务,为公益慈善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慈善法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法的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慈善信托的相关内容,就慈善信托的纯公益性、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税收优惠、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补充完善规定,为慈善信托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②慈善信托财产种类与模式取得突破。在慈善信托财产种类方面,2023年,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落地了全国首单不动产慈善信托,并进行了我国首单不动产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同时,出现了我国首个以著作权收益权作为慈善信托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的创新实践。在慈善信托模式方面,基于捐赠人建议基金(DAF)模式的慈善信托在国内实现了突破创新,国内首个基于DAF模式的慈善信托顺利发布。 ③慈善信托目的更趋多元。2023年,慈善信托关注的慈善领域进一步拓展,首次覆盖了一些特定的细分领域和群体,主要包括:一是关注现代社区建设和发展,2023年共成立了8单关注现代社区建设、发展领域的慈善信托。二是关注单亲妈妈群体,“中航信托·大爱悦心慈善信托”是我国首单聚焦单亲妈妈群体的慈善信托。三是关注骑手群体,2023年7月3日,快先森骑手爱心互助慈善信托完成备案,面向遭遇意外、疾病身故以及重大伤残、重大疾病的骑手提供资助,同时设立“骑手见义勇为奖”,设立“骑手安全知识学堂”。此外,还关注防范非法金融风险,通过设立慈善信托,汇集社会更多资源和力量支持防非处非工作,助力提升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④慈善信托社会影响显著提升。慈善信托积极开展慈善项目的资助和运作,通过因地制宜的资助方式和长期持续的项目运营,最大限度发挥慈善信托财产的社会价值,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中信信托“2021芳梅教育慈善信托”荣获2023年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长安慈·圣悦‘五社联动 情暖河北’慈善信托”荣获2023年首届河北慈善奖;“国通信托·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型肺炎慈善信托”荣获2023年首届湖北慈善奖。 此外,2023年慈善信托的发展还呈现出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品牌建设日益增强等特征。 下一步我国慈善信托发展趋势展望 慈善信托配套制度有望加快落地 在税收优惠方面,2023年修订后的慈善法,针对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规定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方面,总体上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同时,增加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在信托财产登记方面,2023年杭州市成功开展了全国首例不动产慈善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今后有希望继续推广。《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 现代社区慈善信托将更多涌现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慈善资源触达基层的“最后一米”。社区慈善聚焦本地社区问题,取之于民、用之于邻、立信于众,是现代慈善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新修订的慈善法新增了社区慈善的规定,即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2023年,现代社区建设/发展首次出现在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中,并且一年内出现了8单关注这一领域的慈善信托。相信随着社会对慈善信托认识的加深,未来现代社区慈善信托将更多涌现。 慈善信托生态圈将进一步成型 慈善信托具有独特的平台功能,能够整合多个参与方,基于慈善信托进行专业协作,共同保障慈善信托的安全高效运行,生态圈的构建有利于促进慈善信托从资金募集到善款使用的全流程专业化运作、从服务客户到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全节点高效链接、从点对点合作到多元融合共创的高层级跃升,对于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慈善信托将与企业ESG深度融合 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ESG强调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与党的二十大强调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公益慈善事业作为ESG题中的应有之义,必将凝聚更多企业力量,慈善信托作为一种个性、灵活、便捷、高效的慈善方式,也将成为企业践行ESG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作者为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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