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科技信托培育新质生产力

时间:2024/06/12 14:49:42用益信托网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新质生产力代表着一种生产力的跃迁,是科技创新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为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提供了新方向和新机遇。结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可以从资金投向迁移、服务工具创新、科技伦理文化建设方面大力发展科技信托,围绕科技产业、科技企业、科技项目,提供基于信托关系的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实现赋能科技价值创造的信托目的,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准确把握科技信托的服务方向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新产业是指应用新技术发展壮大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创新活跃、技术密集、发展前景广阔等特征,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局。《实施方案》列举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八大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九大未来产业。

国家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战略布局为信托公司引导社会资金服务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结合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信托公司应与时俱进融合革新,主动转向服务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摆脱传统投融资信托业务在工商业、基础设施、不动产等领域的同质化竞争,开辟科技信托的新赛道。


根据《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应加强顶层设计,将发展科技信托纳入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提升公司整体战略认知水平,加强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制定覆盖专项发展规划、专门组织机构、专业人才队伍、专有科技系统的一体化推进方案,打通运营前中后台全流程,形成分层分类的风控评审机制,全方位打造科技信托的新质服务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加强科技信托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创新


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关键在于多措并举提升科技创新的“含金量”。金融机构应尊重科技产业和科技企业的发展规律,围绕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全生命周期,有针对性地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手段和工具。信托具有目的设立自由和信托工具运用多元化等特征,可以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需求。信托公司可以结合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的阶段性和个性化需求,加大科技信托创新力度,设计有针对性、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有效运用多元化的信托业务模式。

科创私募股权信托是信托公司服务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工具之一。信托公司可以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厚植产业研究能力,寻找“投早投小”细分赛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设立科创产业基金,培育具备资产发掘和资产定价能力的耐心资本,逐步“做精做熟做强”。根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2—2023)》的统计,具有能源、电力、交通等产业央企(国企)控制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有15家,占信托行业整体的比例大于四分之一,这些具有实业背景的控制股东分布在现代农业、绿色电力、航空制造、海洋石油、交通运输等国家重大战略资源领域,许多实控主体本身就是现代产业链的链长或领军企业,是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例如,华能信托、英大信托、中航信托、五矿信托等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借助股东的产业研究能力和市场资源整合优势,积极布局科创投资前沿领域。此外,具有金控背景且综合竞争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也都开始重点布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新产业科技信托。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和相关报道,建信信托、上海信托、交银国际信托等具有金控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充分借助股东的金融资源整合优势,加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代表的科创企业直接投资,建立专业化的股权投资平台和管理团队,积极布局以新质生产力代表的新产业赛道。


信托公司可通过自主发行科创主题的标准化资管产品或参与投资科创主题的权益类公募基金,积极践行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担当,倡导长期主义投资理念,引导中长期社会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科创领域投资,助力资本市场与科技产业有效互动和良性循环。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资金信托总规模为17.38万亿元。从资金信托投向构成看,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规模合计6.6万亿元,占比约为38%,增幅持续攀高,证券市场成为权重最大的信托资金投向。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差异化定位,设计科创主题标品信托,综合服务成长期和成熟期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信托及其衍生业务模式成为信托公司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信托具有将知识产权权益管理与信托制度优势有机结合的特征,信托公司可以按照知识产权权利人意愿,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益设立为信托财产,构建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关系,提供针对受托人的专业信托服务,整合多方服务机构资源,围绕知识产权的形成和成果转化过程,在知识产权的权利创造、转化应用、权利维护等方面持续发挥金融支持和资产及财富管理作用,服务各种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实践中,北方信托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信托服务办公室,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研发团队提供专业化服务信托产品,并兼顾满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后的资产管理需求,推动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设。此外,外贸信托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信托贷款模式,为科创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创企业以其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物。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以生成以资金信托受益权为底层资产的基础资产池,进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票据,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例如,华润信托深耕大湾区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创新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发行多种类型的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除上述提及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外,信托公司还可以开展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具体而言,信托公司可依托产业链核心科技型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例如,中航信托立足航空产业,围绕航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订单贷”供应链金融业务,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确权难、交易流程复杂的痛点,创新探索供应链金融行政管理服务信托,发起企业“供应商联合支持计划”,在保障供应链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与托管行、贷款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信息确认和资金托管等事务管理服务,优化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为其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创造便利条件,提升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质效。


培育负责任的科技伦理信托文化


在未来产业布局中,人工智能已成为国内外核心科技实力的竞争高地。我国早在2021年就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提出人工智能活动应遵循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伦理素养六项基本伦理要求。我国大型科技平台公司也纷纷建立科技伦理治理或顾问委员会。随着智能投顾、智能风控、智能营销等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的逐步成熟和拓展,金融机构也终将面对人工智能的伦理选择困境,在“向善”与“向利”的权衡中判断取舍。信托公司在运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和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也应当建立负责任的科技伦理规范与信托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履行受托人义务,科学处理和规范人与智能的关系,最大限度维护受益人合法利益,进一步丰富信托文化的内涵,拓展其应用边界。


相关建议


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要求下,信托行业应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量对新质生产力所涉及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首先,建议信托监管机构及时出台细化指导政策和配套措施,为信托公司开展科技信托业务模式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其次,中国信托业协会应在行业数据收集、发展评析、行业评级、专项课题研究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例如,可以组织专题沙龙和研讨,促进信托行业交流分享科技信托业务成果和商业模式、合力探索鼓励支持科技信托发展的激励措施,为监管机构细化科技信托指导方案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最后,信托公司也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配置战略资源,大力发展科技信托,既要提高服务科技创新的“含金量”、创造金融服务增加值,又要迭代提升自身的“科技含量”、体现科技赋能增加值,打造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升级的示范样本,为形成和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信托力量。


作者:袁 田
来源:中 国 金 融 杂 志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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