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复制?城投供应链ABS新玩法?

时间:2025/01/13 16:23:44用益信托网

熟悉城投供应链ABS的读者一定了解,城投作为核心债务人,将旗下主要子公司涉及的应付款,通过反向保理的模式,归集多家城投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而发行ABS。而城投主体凭借自身的主体信用,作为增信方对专项计划进行增信。

 

考虑到城投ABS从名单制后开始逐步实行余额管理,因此,城投供应链ABS产品在市场上出现的情况逐步减少。近期,某城投供应链ABS项目再次成功发行,其特殊性在于核心债务人为2个无关联关系的主体(其中一家为发债主体,万得城投,另一家无发债记录)。

 

本文主要从交易结构、入池标准、核心债务人三个维度对本次城投供应链ABS进行解析:

 

一、某城投供应链ABS的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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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交易结构来看,由于2家增信主体为当地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更新,其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当地企业,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两增信主体虽不存在股权关系,但在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一定协同性和相似性。

 

为提高基础资产分散度,本项目同时引入2家增信主体作为项目核心企业,基础资产债务人同时包括2家增信主体的下属项目公司,并由A主体和B主体分别担任专项计划的担保人和差额支付承诺人。

 

增信主体A和B(后文有介绍主体情况),均为当地区县政府部门直接全资持股的两家单位,但2家增信主体彼此之间无关联关系。而入池的债务人为两家增信主体的并表子公司。

 

同时,为避免两主体互相借用、占用存量余额,本期将根据A主体和B主体各自下属项目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金额占比来匡算当期存量余额使用情况。

 

注意关键词:基础资产的分散度、下属项目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金额占比、50%、2家增信主体彼此之间无关联关系等。

 

二、基础资产与入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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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池情况:本次入池的债务人为6家,对应上游供应商债权人10家,涉及47笔资产。注意,这里需要重视的是入池债权人数量10家。

 

从合格标准来看,值得关注的细节如下:

 

(1)资产池项下至少包括10个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人;

 

这里的“融资人”指的是供应商或者说是债权人。为什么要凑2家核心债务人(A、B两家主体)的主要原因为供应商数量没有超过10笔分散度的要求。这个细节非常重要。

 

(2)融资人与核心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基础资产在资产池占比合计不得超过50%;

 

2家核心债务人A和B其子公司对应的应付款规模,分别不超过50%,也就是资产池一半来自于A公司的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款,另一半来自于B公司的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款。这里需要关注的是,由2家核心债务人时,其对应的资产占比该如何分配。

 

(3)应收账款债权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亦无其他权利负担,但原始权益人因受让目标应收账款债权而通过中登网进行转让登记的除外;

 

这里需要注意,入池的应收账款不可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亦无其他权利负担。

 

三、核心债务人有何特点?

 

本次城投供应链ABS担保人为溧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发债记录,其股东为溧阳市财政局,区县级平台。收入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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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入结构来看,担保人虽无发债记录,但具备一定的产业属性,受托代建业务占比未超30%。


本次城投供应链ABS差额补足承诺人为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AA+,万得城投,其股东为溧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该主体于2022-04-27发行了“溧阳苏皖集团安置房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发行规模8.50亿元,实际到期日为2024-12-20。


而本次城投供应链ABS于25年初成功发行,应该与前次“溧阳苏皖集团安置房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发行产品到期兑付有关,实行余额管理的结果。

 

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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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置房业务收入占比来看,苏皖集团的城投属性偏强。


作者:
来源:话 债 小 酒 馆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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