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养老金信托业务研究
一、案例背景:养老信托初步业态成形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大幅上升,居民养老负担有所加重。相比养老负担较重的发达国家,我国养老金融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养老金融市场迎来战略机遇期。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发展依赖三大支柱:一支柱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业务、社保卡的结算业务,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投资管理、账户管理和职业年金受托、投管业务,三支柱包括商业养老保险、特定目的信托、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养老储蓄等,较为全面地覆盖了我国养老金融发展初期涉及的业务方向和经营领域。商业银行如何利用账户和渠道的先发优势,挖掘国民养老需求、拓展养老金融领域,是我国养老金融稳健发展的核心问题。
从2023年年底养老金融被纳入“五篇大文章”之中,到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2028年和2035年养老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养老金融逐步落地为金融机构的实际行动。
实际上,针对养老金融,不少信托公司已躬身入局,依托各自的资源禀赋、股东背景,从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做各种有益尝试,如养老资管产品、养老保险金信托、企业年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不过,养老金融链条很长,需要从宏观政策、法律制度、客户需求、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全面布局,进而构建生态化服务圈。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开展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更好服务居民养老规划。
养老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的养老金融业务,而养老金融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个细分方向。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实施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包括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产业信托。
当前政策及市场环境下,养老服务信托或将成为信托行业长远发展的着力点之一。我国信托行业围绕养老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尝试,初步形成了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产业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等业务类型,能够分别从财产隔离、财富传承、资产保值增值、产业投融资以及公益慈善等方面服务居民美好生活,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养老金融事关国家发展与民生福祉,目前从政策层面、市场层面和实操层面来看,养老信托业务的“东风”已经吹起,在业内信托公司们的共同探索和努力下,养老信托一定能够为破解“中国式养老”这道难题提供更为丰富的解题路径。
二、案例引入:某银行落地全行业首单商业养老金保险金信托
2025年1月8日,某银行上海分行落地商业养老金保险金信托,成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养老和传承保障一站式解决方案,也开创了行业先例。这是该行服务养老金融市场需求的生动实践,为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注入新活力。
三、业务解析:商业养老金保险金信托
(一)产品特点
商业养老金作为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也是根据“新国十条”中提高,重点需要发展的业务品种,商业养老金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而装入财富管理信托后,则可以通过信托安排确保稳定的现金流用于养老生活开支、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灵活设置分配,进行有规划地财富传承。应该说,两者的结合很好的解决了老百姓养老和传承的两大核心需求。此次该银行将商业养老金与财富管理信托有机结合,不仅在行业内独树一帜,更是对国家政策积极响应的体现,真正落实了“国十条”——发挥人身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
(二)业务导向
养老金融领域一直是该银行重点关注和投入的方向。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养老第三支柱成为了国家战略重点。该银行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商业养老金与财富管理信托相结合的创新业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了更丰富的养老金融选择,在保障客户财富安全与传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彰显了该银行紧跟国家养老金融战略的决心,也是专业实力与创新精神的完美诠释。
(三)业务成果
该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的商业养老金装入保险金信托业务,对关注养老规划的人来说,仅考虑到了未来的养老生活保障,还兼顾了财富传承的需求,能够安心地将财富交给该银行打理,这是一份对未来生活的保障和承诺。这一业务创新不仅仅是该银行上海分行在养老金融领域的一次大胆尝试,更是其在金融创新道路上的又一里程碑。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该银行致力于打造特色财私金融服务品牌,该银行私人银行的“三家”服务理念,在挖掘财富管理市场潜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业务趋势
未来,该银行将继续秉持创新、专业、负责的态度,在养老金融和财富管理领域不断探索,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促进居民财富与新兴生产力的紧密对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五)部分银行养老金信托业务梳理
由上述梳理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养老金信托的优势:
依托渠道优势布局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商业银行拥有独特的账户优势、庞大的线下渠道及客户资源,基本上覆盖了各年龄段及各财富阶层的客户,特别是在个人养老的主要目标群体中,拥有较高的信任度。依托广覆盖的银行网点以及线下的服务和营销,商业银行成为中老年客户最为熟悉和信任的金融机构,也为商业银行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提供了客源优势。此外,商业银行的线上渠道发展迅速,各大银行的手机智能软件(App)及线上网点已发展较为成熟。相比其他金融机构,银行的线上渠道拥有广泛的活跃客户数量及较好的用户体验。
通过完备的风控体系和稳健的产品收益获得投资者信赖。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防线,依托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规范,可以提升个人养老资金账户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此外,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特别是在类固收领域,商业银行拥有较强的资金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实现居民养老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国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等发达程度不高,并且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初期居民风险偏好较低,银行的投资风格更容易赢得投资者信赖。
构建多层次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商业银行目前的养老金融产品以养老储蓄为主,但养老储蓄侧重“保本保收益”,储蓄期限长,灵活性相对较差,且收益率偏低,产品竞争力有限。长期看,产品体系、投资能力、综合财富管理能力才是各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的竞争力关键所在。商业银行需加快提升全资产的主动配置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快投研体系建设以及系统的科技投入等,逐渐形成循环价值链条,将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资产托管、投资银行等业务进行融合,发挥业务协同效应,进而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供给体系,精准对接养老客群资产保值增值、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等金融服务需求,有效拓展业务和市场空间。
四、业务分析:养老金信托构建新格局
(一)养老信托主要展业模式
1、企业/职业年金服务信托
企业/职业年金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受托管理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的业务。企业/职业年金属于养老体系三支柱中的第二支柱,是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规模达3.52万亿元,较2023年末增逾10%;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有15.55万个,参加职工3218.53万人。
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涉及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四类机构,各类机构的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认定。尽管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明确将企业/职业年金信托业务作为信托公司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的一类,信托公司在转型的压力下也希望能开展此类业务,但是由于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资格审批的门槛较高,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只能止步于门外。以企业年金为例,目前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分别只有12家、18家,其中以银行和养老保险公司为主,信托业内只有中信信托和华宝信托分别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人资格、账户管理人资格。信托公司在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领域的参与度整体较低,未来还需争取政策支持,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2、养老理财信托
当前,增加财富储备、保障未来养老生活品质是家庭财富管理的重要目标。养老理财信托是信托公司为满足客户养老储备金保值增值需求而设计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一样,都是个人补充养老储备的理财工具。
我国传统的养老体系侧重于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覆盖人群有限,亟须大力发展包括个人养老金在内的广义第三支柱,做大整个社会的养老财富储备,以此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支出压力。
信托产品不在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之内。这一方面是因为信托产品是私募资管产品,需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且最低投资起点为30万元,个人养老金年度缴费上限只有1.2万元,无法达到信托产品的购买门槛;另一方面,现有的信托产品与个人养老金产品在期限、成熟性、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还不完全契合。
不过,除了政府推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广义的第三支柱还包括个人为养老所进行的财富储备,包括房地产、银行存款、商业保险、基金、银行理财、信托理财等。信托公司可为个人补充养老储备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夯实养老的资金储备。虽然信托在产品普适性上不及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但具有跨市场资产配置的优势,投资范围广,资金运用方式灵活,可为经济实力较强的客户提供独具特色的养老理财产品,促进养老储备积累。
3、养老服务信托
养老服务信托将信托的专业及制度优势与养老服务结合,是一类聚焦于客户养老需求场景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可以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规划服务。虽然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没有专门列出养老服务信托,但是在家族信托、家庭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中,都可以融入与养老相关的信托目的。养老服务信托应该是信托公司发力养老金融的主要方向。
随着人口老龄化叠加少子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传统养老模式面临挑战,社会化养老、机构养老的需求占比显著提升,家庭养老需要早做规划、早做准备。养老规划是家庭财富管理的重大事件,具有刚需性、长期性和综合性三个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规划。制定家庭养老资金储备计划,拓宽退休后的收入来源,这主要涉及储蓄存款,缴纳个人养老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投资银行理财、国债、信托产品、基金等,实现养老储备金稳健增值。二是健康规划。推行健康的饮食和生活方式,进行定期体检,购买适当的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以减轻养老期间在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方面的费用负担。三是养老方式规划。选择未来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是否要提前购置养老社区房产或预订养老机构的居住权益。四是财富传承规划。设立信托制定身前及身后财产分配计划或者设立遗嘱等,确保财产的合理分配和传承。
信托制度具有稳定性、持续性、抗风险性,可实现财富的跨期管理,这正好与养老规划的长周期特征完美吻合。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的实施为信托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规划需求提供了丰富的工具选择。不过,由于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和家族信托门槛分别高达600万元和1000万元,可投资资产能够达到这一金额的家庭数量占比很少,服务可及性较低。为了提高养老金融产品的人民性,未来养老服务信托更适合以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这类门槛更低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为载体来开展。其中,家庭服务信托同样具有风险隔离、资产保护、资产配置、财富传承等方面的功能优势,也可受托管理非货币信托财产,其设立的门槛为100万元,能够让信托账户下沉至更多中产家庭,更符合养老金融产品对普惠性的要求。
4、养老产业信托
养老产业信托是指为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信托业务。养老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是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对养老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但由于养老产业投资所需资金体量大、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不高。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明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信托公司之前开展的养老产业信托业务主要为养老房地产业务,即为养老社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支持,并以养老社区的会员费收入、服务费收入、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者是将养老社区居住权益转换为信托受益权。不过,由于养老产业项目投资额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不高,与信托资金的高成本及中短投资期限匹配度较低,养老产业信托的发展总体较为缓慢,落地项目较少,规模难以有效做大。相对来看,投资期限长的保险资金开展养老产业金融业务更具优势,并能和保险主业形成有效协同,信托公司可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养老金融业务。
(二)养老型保险金信托优势
养老型保险金信托的这种模式把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和养老社区做了有机地结合,提供了更好的功能性与客户体验。
在保险产品的这一端,可以起到三方面非常有利的作用。第一是分批缴费,就是不用像设立家庭或者家族信托一样,需要直接一次性地动用客户大量的资金,而是利用保险的特性进行分批地缴费。第二是可以对冲风险,这是保险本身的基础的功能,同时年金险也是可以提供一笔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更匹配目前长寿时代背景下的养老资金规划的需求。第三保险的特性就是稳中求涨,所以在目前市场波动比较大的环境下广受高净值客的青睐。
在信托架构这一端,本身具有很强的隔离属性,可以更好地去保护高客的财富,避免被侵占,同时也有非常灵活的一个传承的属性,让高客的财富得到有序地流传,同时直付社区也可以起到高品质养老专款专用的安全便捷的相应功能。
在高品质养老服务这一端,养老社区就可以通过大规模、全功能、医养融合、候鸟连锁的高品质服务,一揽子地去解决客户在社交、运动、美食、文化、健康、财富管理和心灵归属上的老年人常见的七大核心需求。通过平台的力量更好地去整合老年人所需的各类资源,从而确保高客能够享受到更高品质的晚年生活,所以这种养老信托的模式能让老人的高品质养老生活具备更好的安全性以及便捷性。
(三)养老信托现存四大痛点
1、当前养老信托模式较为单一
当前包括平安信托、交银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等在内的多家已开展养老信托的公司,养老服务主要集中在养老金支付、养老院费用直付等较单一的支付分配环节,而养老的需求不仅仅只是养老账户的金融属性,还包括配套养老金融账户的养老社区智能化服务权益、高端医疗权益、居家改造权益,以及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等等。
为养老客户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全面化的养老服务。比如,将养老信托与非金融的医养康健相结合,为养老客户提供优质的医疗资源和服务、智能的生活设施和体验和活动等。
2、缺少广泛支持的社会资源
目前社会养老资源散落在不同的服务行业载体中,而老年人其实对于养老资源的收集、甄选是相对弱势且不敏感的,养老信托需要产业化、平台化发展,就需要多种跨行业协同资源融合,这需要更多的行业走出去,需要更多的政府部门给与政策引导和支持,也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以平安集团的保险金信托+养老服务为例,平安将集团内的平安人寿、平安信托、平安银行的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多金融产品叠加,结合平安臻颐年养老社区,推出“社区+养老+保险+信托”的综合能力,以期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再如建设银行体系内的探索,以建设银行的住房租赁平台为依托,叠加建信住房、建信养老、建信人寿等子公司之间的合作,推进“住房+养老+保险”融合发展,较好地满足存房养老、租房养老等需求。
延展养老信托的社会支持面。可以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沟通协调,争取更有利的行业规范及产品标准。也亟需与其他金融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行业参与者形成战略联盟,共同打造养老金融生态圈。
3、信托设立的门槛需要进一步下沉
根据现行的信托法规,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信托财产价值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有合格投资者认定要求和最低30万元的投资门槛。这意味着,只有高净值人群才能参与养老资金信托投资,而大多数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则无法享受到养老信托的优势和服务。这与养老信托的社会属性和公益性质的定位是不相符的。此外,正在推进的业务分类改革,也未对特需信托、保险金信托、养老信托等产品提出门槛的要求,现行的行业标准服务信托门槛仍然较高。
建议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降低信托产品的准入门槛。一方面,建议调整信托法规,放宽对养老信托产品的投资金额和人数限制。另一方面,建议开发符合普惠金融需要的税优型、慈善型等养老信托产品,为中低收入以及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和帮助。
4、信托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老年客户的家庭财富,主要集中在房产、股权/股票投资及其他资管、理财、保险等领域,而股权资产也是很多高净值人群在养老规划、家族传承的环节需要部署及考虑的难题。实操中,对于公司股权等非现金财产装入家族信托有现实需求,除个别城市外,该等非现金财产只能登记在信托公司名下,容易导致委托人资产与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混同。“另外,非货币类资产拟装入养老信托/慈善信托,需要以转让的形式进行财产交付,同时会产生大额交易税金成本;并且在慈善信托的运营过程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时,无法开具可抵税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导致委托人不能享受税前抵扣,这些税务成本和展业障碍影响了慈善信托的效率和效果,限制了其在养老慈善事业中的潜力发挥。”
(四)养老信托未来发展方向思考
目前来看,养老服务难获取、养老服务质量差、养老服务价格贵是养老市场的主流痛点,而保险、公募基金及银行等现有第三支柱养老产品受限于发行机构的传统业务模式,更多体现的是发行机构原有传统的产品线,或不能体现金融产品在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中应该获取的收益与风险配比,或缺乏养老、健康服务属性,或缺少合适的税收优惠嵌入机制,或投资收益较低。未来发展养老信托更能够满足投资人对于实现多种养老目标的需求,弥补现行产品线的空缺,应该重点从服务型养老信托、个人配置型养老信托两类产品入手。
服务型养老信托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填补了目前养老金融产品整体仍以资金投资管理为重心的空白,通过养老服务机构的遴选、养老服务批量采购、养老服务平台搭建,力图为养老人群提供更便捷、更便宜、更高效的养老服务。通过养老服务信托,受益人能够获得相对全面的养老服务和消费体验,享受信托产品附带的多种功能。对信托公司来说,通过将自身制度优势与养老服务产业相结合,加强产业链布局,能够大大提升服务业务水平和质量,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养老需求,有效拓展获客渠道,增强客户黏性。对养老产业来说,养老消费信托对养老服务及产品的供给有着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能够对养老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有助于促进整体养老产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个人配置型养老信托虽然是以资产配置为主要目的,但相比于保险、基金、银行等传统的养老理财产品,信托公司更应该基于自身制度优势为养老人群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丰富养老人群的资产配置。例如,利用信托财产隔离的功能将养老资产独立于个人资产,使得投资人的养老资产可以规避漫长人生岁月中的不确定性,待年老时始终会有一笔养老资产以供使用。利用信托实现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的投资,帮助养老人群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为投资人获取较为丰厚的收益。运用事务管理性信托的运营经验可以实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财务传承等一系列事务性安排。
五、业务指引:商业银行养老金信托发展建议
(一)明确市场定位,聚焦目标客户
商业银行应明确养老金信托业务的市场定位,聚焦中高收入群体和老年人群,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服务。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养老需求和风险偏好,设计符合其需求的养老金信托产品,如长期稳健收益型、风险分散型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养老规划。随着国家对养老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把握发展机遇。例如,可以关注国家对养老金信托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监管政策等,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以适应政策变化。同时,积极参与养老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养老金信托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共同研发创新养老金信托产品。例如,可以探索将养老金信托与养老服务、健康管理、住房反向抵押等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养老解决方案。同时,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客户体验,如提供便捷的线上服务、专业的投资顾问等,增强客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商业银行应强化养老金信托业务的品牌建设,提升市场影响力。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养老金信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了解客户的反馈和需求,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深化外部合作,拓展业务领域
商业银行可以深化与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跨界合作,共同拓展养老金信托业务领域。例如,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养老保险产品,与基金公司合作开发养老基金产品等,形成多元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通过跨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养老金信托业务的竞争力。
责任编辑:liu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