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内三个被妖魔化的术语

时间:2025/03/07 15:51:29用益信托网

1. 刚性兑付


信托业中,原不应存在兑付,更不应“刚兑”。


但若受托人基于种种原因,愿意事后兑付,并不一定是坏事。


兑付只是个结果,并非金融乱象的肇因。将信托乱象归咎于刚兑的,是错果为因,找错了对象。


2. 通道


通道也是一个技术中立的术语。从法律的视角看,通道类的信托指的是“消极信托”。是通道还是主动管理,取决于委托人的意愿和受托人的主动管理。说白了,要取决于市场的选择。


信托法就明确规定受托人要尊重委托人的意愿(第2条)。


任何民事法律制度都是当事人实现合法目的的“通道”或者管道。


关键是合法合规。


3.资金池


从字面含义看,资金池就是指一堆钱。集合投资就是汇集多人的钱进行投资,构成a pool of money。监管规则要求大额基金分散投资组合投资(portfolio),前提是你得有可以分散投资的一池资金。


目前监管禁止的是混淆不同投资人和投资标的边界的“坏的”资金池,原因是它容易产生庞氏骗局。


资金池本身并没有错。


不可因噎废食


任何(法律)制度都会被滥用。越灵活、功能越强大的制度,越容易被滥用。


信托就是这样的制度。


所有的民商事法律制度都是如此。


若是担心信托被滥用,可以取消信托制度。可以取消全部民商事法律制度。他们都会被滥用。


作者:赵 廉 慧
来源:I n l a w w e T r u s t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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