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托养老:1+1>2的聚合效应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一系列应对挑战的政策举措纷纷出台。
2024年,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鼓励通过设立慈善信托、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年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为养老服务信托发展带来新的契机,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的资金渠道。
用养老服务信托养老,全面、灵活且安全
近年来,养老问题已逐渐成为众多家庭关注的焦点。如何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确保晚年生活的品质与尊严,是每个投资者都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养老服务信托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以其独特的优势和功能,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全面、灵活且安全的养老规划方案。
养老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自然人委托,以满足受益人的养老需求为主要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它不以财产增值为主要目标,而是专注于为受益人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这种信托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和灵活的分配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养老资金高效、稳健地运行。
养老生态服务圈更丰富
养老服务信托可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养老生态服务圈。信托公司可以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银行、保险公司、养老社区、康养机构等多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投资者提供定制化、一站式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需求,选择适合的养老社区、医疗服务、生活照料等,享受全方位、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养老财产长期规划更专业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信托,将自己的财产进行长期规划和管理。例如,一些投资者希望在年轻时提前锁定养老资金,防止未来家庭经济出现变故后无法保障老年生活。他们可以将部分财产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养老服务信托,由信托公司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和增值运作。这样,即使未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养老资金也能得到保障,确保投资者的晚年生活不受影响。
投资者还可以设立自我保障型保险金信托,将养老金交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分配。这样不仅可以享受到高端养老社区的专业服务,还能确保养老金的稳健增值和合理运用。
分配方式更灵活多变
养老服务信托的分配方式灵活多变,能够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设置定期分配、情景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灵活调整养老资金的运用方式,确保养老生活的品质和尊严。
信托公司业务实践多点开花
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下,信托公司乘势而上,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信托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业务实践呈现出多点开花的蓬勃态势。
业务类型多样化
近年来,信托公司围绕养老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尝试,初步形成了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产业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等业务类型。这些业务类型分别从财产和财富运用管理传承、资产保值增值、产业投融资以及公益慈善等方面服务居民美好生活。例如,光大信托自2020年涉足养老市场以来,陆续推出了养老慈善信托、养老消费权益信托和养老服务信托,累计信托规模超10亿元。2024年,光大信托设立了养老金融慈善信托,实现养老+信托“1+1>2”的聚合效应。
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随着信托公司对养老服务信托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市场规模也在逐步扩大。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陕国投信托、昆仑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10多家信托公司推出了养老服务信托,服务/产品类型主要涉及养老消费信托、养老产业信托、预付款养老服务信托、养老资产管理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等。其中,光大信托累计信托规模超10亿元、中航信托“鲲瓴”养老信托规模已超过30亿元、中国外贸信托养老信托相关业务存续规模超20亿元。
服务模式创新
信托公司始终致力于创新养老服务信托的产品模式。
比如,陕国投信托推出的“合通”系列养老服务信托产品。该产品以金融资产600万元为起点,将委托人交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财产进行专业化管理,以财产增益解决老人体检、医疗等养老痛点,同时兼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财产传承功能。
再比如,上海信托推出的养老服务信托项目,通过整合医疗资源、智能生活设施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而交银国际信托推出的“颐养有道,信守未来”养老服务信托,则通过建立智能信托账户、增加养老分配场景、融入养老保险受益权、配置养老金融产品、达成养老社区直付,为其本人及家庭提供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
同时,信托公司还积极探索将不动产作为受托资产的创新业务模式,提高不动产资产的流动性与利用效率。如华润信托聚焦“以房养老”,提供“保险+信托+养老社区”三方联动的居民养老新的解决方案,保障客户养老生活品质。
两种主要服务模式
目前,投资者运用养老服务信托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是预付款养老服务信托模式。
投资者(有养老或投资养老事业需求的客户)以资金认购养老服务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而从事养老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则以资金或债权认购劣后份额,提供内部增信,养老物业则优先供给优先受益人的养老客户使用。
此类信托的利益兑付方式之一便是享受养老物业居住、医养等服务。除满足优先受益人使用之外,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对其他市场客户提供服务,所得收益通过合伙企业分红进入养老服务信托计划,向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此外,优先受益人还可以转让其受益份额,增加流动性和退出路径。
二是养老消费信托模式。
投资者提供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养老消费信托。信托公司与养老协会等具有识别、筛选养老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机构合作,在市场上筛选养老产品及服务,并建立商家展示平台和准入、退出机制。持有养老消费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客户可以凭该份额享受全市场优选的养老产品或服务,费用支出作为信托利益的一种形式。
与此同时,沉淀在养老消费信托计划中的资金可以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作为信托利益的另一种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综合施策,探索创新
人口老龄化给养老服务信托的多元化需求带来了种种挑战,信托业应坚定信心,明确目标,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政策精神指导下,综合施策,不断探索创新养老服务信托的业务发展模式。
完善顶层制度建设
作为养老服务信托的一种,“以房养老”特色化信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善。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杭州等地都在不动产信托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明确了不动产装入信托的操作路径和落地依据,为“以房养老”信托在内的不动产信托落地提供更多可能,但仍需完善税收等相关配套细则。
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提升养老信托产品的吸引力,还可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额度,并将税收优惠政策扩展至养老信托领域。目前,上海、苏州和厦门的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税收优惠力度仍有待加强。
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激发民众对养老信托产品的投资热情,进而推动养老信托业务的快速发展。
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
参考美国的IRA计划和日本的iDeCo计划,可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实现银行、保险、公募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养老产品的资金归集与投资管理一体化。这不仅有助于税收递延政策的落地实施,还能促进养老支柱的协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
赋予信托公司投资管理人资质
监管机构应赋予信托公司投资管理人资格,鼓励其积极参与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信托公司在管理长期限资金、非标信托资产与养老金配置诉求匹配性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养老回报。
完善受托人遴选机制
为确保养老信托业务的稳健运营,应建立专门的受托人遴选机制及具体准入要求。借鉴香港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遴选经验,对受托人的资本实力、财务稳健性、专业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只有具备卓越能力的公司才能获得认可,从而保障养老财产的安全与稳健。
建立信托监察人制度
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强制养老信托建立信托监察人制度。信托监察人可以监督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行为,确保受托人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受益人的利益。这有助于提升养老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加强投资者教育
政府部门应联合专业金融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民众对养老金融、养老信托产品的认识和理解。可借鉴日本iDeCo计划,搭建个人养老金运营平台,提供清晰的投资者教育材料,帮助投资者了解养老信托产品的特点、风险和收益情况,从而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新发展趋势,未来已来
展望未来,2025年养老服务信托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提供更优质服务。信托公司应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的范围,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如结合医养康健资源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和服务。
其次,降低业务门槛。逐渐完善优化调整信托法规,放宽对养老服务信托产品的投资金额和人数限制,降低设立门槛,吸引更多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参与。
再次,加强跨行业协同。信托公司应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沟通协调,争取更有利的行业规范及产品标准。同时,与其他金融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行业参与者形成战略联盟,共同打造养老金融生态圈。
最后,完善制度保障。政府应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落实养老信托税收优惠政策等,为养老服务信托业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以房养老”信托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居民财富构成中大部分为房地产。对很多老年群体来说,他们缺乏足够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支付养老费用,通过设立“不动产养老”信托,房主能够与信托公司达成协议,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由房主自己全额或部分领取相应的资金,以满足其养老生活的经济需求。同时,还可以约定,在房主去世后,房产的剩余价值将由其子女继承。
新分类背景下,信托公司养老服务信托业务虽然面临一些挑战,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伴随广大投资者对养老服务信托制度认识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信托业务必将谱写出更美、更好的金融大文章。
责任编辑:liu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