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制度春风劲吹,信托机构如何乘势而上?

时间:2025/04/15 15:43:12用益信托网

2025年一开春,信托行业便迎来期盼已久的政策暖阳。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与金融监管总局《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落地,不动产、股权等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正式从“纸面规则”迈向“实战舞台”。杭州、北京等地试点政策出台,为信托机构打开了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全新蓝海,更是信托业回归本源的历史性机遇。面对政策东风,信托机构唯有主动作为、精准布局,方能在这场变革中抢占先机。


一、政策破冰: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的双向奔赴


中央政策的密集出台,为信托登记制度搭建起“四梁八柱”。2025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指导意见》,将不动产、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纳入国家金融改革重点,提出“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支持信托公司开展非资金信托业务”,为长期悬而未决的“信托财产独立性公示”问题提供了政策出口。紧随其后,金融监管总局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中增设“信托财产登记”专章,从监管规则层面确立了信托财产的法律边界,让“资产独立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信托核心原则有了实操依据。


地方试点则如星火燎原,在民生与创新场景中率先破局。杭州作为“先行军”,2024年底出台《慈善信托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迅速催生万向信托、浙金信托等标杆案例,实现“不动产+公益+民生”的深度融合,让信托成为连接资产与民生保障的桥梁。北京市则在特殊群体保障领域创新突破,首创“预登记—审核—转移”三阶段流程,国投泰康信托首单“特殊需要信托”将失独老人房产纳入管理,通过登记锁定租金定向用于养老机构费用,破解了传统监护中的资产挪用风险;外贸信托将物流仓储设施登记为信托财产,收益反哺社区慈善,推动信托服务从“高净值专属”向普惠民生延伸。北京《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为股权信托登记率先落地提供了规范。


其他地区也在紧锣密鼓研究推进。上海在《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中明确“探索股权、不动产信托登记配套机制”,天津自贸区依托《提升行动方案》,探索不动产信托登记与税收政策衔接,为北方地区财富管理创新铺路,深圳则结合科技金融优势,在《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意见》中提出“推进知识产权信托登记试点”……多地政策储备加速,一幅“南北呼应、多场景覆盖”的试点蓝图正徐徐展开。


二、试点推进:以案例储备与能力筑基抢占先机


政策红利的真正释放,关键在于信托机构能否快速响应,以“案例先行”推进试点工作。信托机构需找准业务场景,精准捕捉客户需求,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提出试点案例,同时做好能力建设储备工作。


可以考虑围绕以下需求群体,研究落地方案。首先是特殊群体。针对失能失智老人、残病儿童家庭的养老照护焦虑,信托机构可借鉴北京试点经验,设计“房产托养+定向分配”基础模型,将受益人房产登记为信托财产,与养老机构、特教机构预签服务协议,明确一定比例租金用于照护服务、其他作为遗产储备,解决“无人管、管不好”的困境。其次是高净值家庭。针对高净值家庭的财富传承需求,可推出“不动产确权+股权约束”组合类双资产信托,将核心房产与股权纳入信托架构。第三是民营企业。针对民营企业的控制权传承与员工激励需求,“员工持股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信托”或可成为展业方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试点的高效推进,依赖信托机构在团队、系统、生态三方面的基础性建设。组建跨学科团队,培育“财产管家”能力,招募房地产运营、公司法务、税务筹划等领域人才,形成“法律合规+资产运营+客户需求”的全流程服务团队。探索搭建数字化系统,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开始构建合作生态,实现“专业分工、优势互补”。信托机构清醒认识到,唯有开放合作才能做大蛋糕。不动产领域,与链家、万科物业等共建“登记—运营—服务”生态链;股权领域,携手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打造“企业治理联盟”,为家族企业提供“股权架构设计+税务筹划+上市辅导”一站式服务,同时还要研究做好股权受托管理事宜(包括是否需要派出董事,能否派出董事,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决策等等)。


三、长效发展:以系统思维构建可持续发展体系


试点的终极目标,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信托模式”,相关各方应该在案例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范,提出政策优化建议。后期可着力破解三大核心课题:


一是重塑信托行业的诚信建设。委托人为什么要信任你,愿意把家产交给你管理?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信托业对此必须要有清醒认识。针对前期风险事件导致的信任危机,监管层、行业协会与机构自身要形成合力: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信托机构建立“受益人利益优先”内控机制,从制度层面压实受托人责任;信托业协会通过“信托文化建设年”系列活动,普及信托知识,讲好信托故事,加强社会对信托的正面认识和了解;信托公司自身则以透明化运营和合规经营赢取社会信任,以行动重建“受托人可信”的行业形象。


二是加快强化能力建设。信托机构要从战略上重组,机制上进行完善,力争在细分领域构建专业价值。比如在不动产信托方面,要建立房价波动预警机制,探索“信托+康养”模式;在股权信托方面,则需深耕“法律+治理”复合服务,为家族企业设计“表决权分层”“跨境传承”等架构,降低制度性成本,真正成为企业治理的“智囊团”。


三是税收困境突破。通过试点经验,推动政策适配。比如研究推动落实“税收中性”原则,明确信托设立与终止环节的财产转移为“权利公示”而非“交易行为”,避免重复征收。通过收集试点数据,形成《税收政策建议报告》,推动全国统一的《信托财产税收管理办法》出台。


信托登记制度的试点加速,不仅是政策层面的突破,更是信托业价值重构的起点。政策春风已至,蓝海前景可期。对于信托机构而言,这是最好的时代——民生需求迫切、政策红利空前、技术赋能加速。唯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储备案例,以“回归本源”的使命感提升能力,以“合作共赢”的开放心态构建生态,才能在制度重构中找准定位,真正成为财富管理的“受托人”、社会公平的“守护者”。这不仅是行业转型的必然选择,更是信托业回应公众期待、重塑行业尊严的历史机遇。


作者:浙 江 泽 大(宁 波)律 师 事 务 所 王 灏 羽
来源:信 而 托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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