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行业发展历程与转型之路

时间:2025/02/13 16:57:45用益信托网

信托行业和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四大金融支柱,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特性被称为“金融百货公司”。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第一家现代信托机构于1979年成立,至今已逾45年。从制度演变视角看,信托业发展大致可以分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2000年间,实行的是“高度银行化的混业经营体制”;第二阶段是2001年以后,实行的是“主营信托业务的分业经营体制”。其中分业经营阶段又可分为规范重建、高速增长、风险治理和回归本源四个时期。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转型,信托业作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在政策和监管的引领下,不断调整、创新、重塑。


一、混业经营时期(1979-2000年)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轨迹与改革开放进程深度耦合。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经济发展面临资本不足的问题,市场上金融服务的主体较少,信托成为了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地方储蓄转化为资本的重要途径。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集团前身)成立,开展国际信托、投资、租赁等业务,标志着我国开始恢复和建立现代信托制度。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鼓励全国(除西藏)各分行试办信托业务,其后各银行、部委和地方政府竞相设立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至1982年末,全国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超过620家,其中多数由银行兴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办理信托业务的若干规定》指出,信托“可办理信贷一时不办或不便办理的票据贴现、补偿贸易等业务”。在这一时期,信托公司实质上并无信托法律架构,而是以银行信贷业务为经营核心,主要发挥投融资功能,定位于弥补银行功能的欠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信托公司凭借经营范围的灵活性,很好的弥补了金融体系中的缺口,推动了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市场发展,满足了改革开放后市场化的投融资需求,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由于信托相关制度缺失、信托公司定位不清等原因,导致行业发展混乱,为了更好地防控风险和稳定发展,国家先后对信托业开展了四次整顿行动,规范了地方政府与信托、银行与信托的关系。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银行与信托分业经营的原则确立。1999年,监管部门对信托行业进行了第五次整顿,规范、清理了信托公司的存续业务,要求信托公司剥离下属的证券公司,分业经营理念进一步深化。同时,此次整顿以“信托为本、分业经营、规模经营、分类处置”为原则,重构信托行业格局,为当前信托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共59家信托机构获准重新登记、13家拟保留未重新登记。


二、分业经营时期(2001年至今)

1、规范重建时期(2001-2007年)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出台,奠定了信托的法律与制度基础,其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俗称“旧两规”)加强对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的管理,明确了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则,规范了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一法两规”的出台标志着信托行业发展进入主营信托业务的分业经营新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规范和重建,“代客理财”的发展路径得以确立。但是,前期浓厚的银行色彩与路径依赖使得信托公司的资金信托业务仍具银行信贷特征,信托公司承担了隐性的信用担保责任。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俗称“新两规”)颁布,对信托公司的固有投资范围进行了限制,但增加了有价证券信托、证券承销等新业务范围。“新两规”规定,信托公司应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应承担信用责任与风险。信托投资公司中的投资二字被去除,信托公司的投资属性进一步削弱,代客理财的展业思路进一步明确。


2、高速增长时期(2008-2017年)


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家推出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地产、基建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中国经济快速企稳回升,信托行业发展再度迎来东风,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凭借制度灵活性和创新性,信托行业在金融危机后的特殊时期吸引大量社会闲置资金进入国家战略领域,特别是基建和房地产行业,直接支持了高铁、高速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2012年基础产业类信托规模达1.65万亿元,占信托总资产的23.62%。同时,信托通过政信合作模式支持地方政府融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09-2012年,政信合作规模年均增长超50%。在此背景下,银信合作、房地产、政信平台(城投)逐渐成为信托公司业务扩张的“三驾马车”,信托行业在十年间高速发展,资产管理规模从2007年底的9800亿增长到2017年底的26.25万亿,年均增速近40%,行业资产管理规模也从2012年开始排名资管行业的第二位,仅次于银行。但是自2013年起,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逐步转入中高速增长阶段,被高增长隐藏的资管行业风险也逐步显化。特别是保本型产品大行其道使得银行等资管机构承担了过高的风险,金融市场也出现了存款搬家、钱荒等现象。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开始着手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


3、风险治理时期(2018-2022年)


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实施,规范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明确了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信托行业开始破刚兑、去通道、限非标,行业发展进入风险治理时期。2019年,监管部门提出“两压一降”,要求信托公司压缩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非标融资业务,其后,传统的房地产、政信业务规模持续压缩,信托行业开始向标品业务转型。资管新规实施后,信托行业业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事务管理类和融资类信托占比下降,投资类信托占比持续提升。同时,信托公司更加重视主动管理能力建设,加大对标准化金融资产的配置,资金投向证券市场(股票、基金、债券)的占比显著提升。在此时期,信托行业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实现规范化发展。同时,全行业开始积极探索信托本源制度优势,思考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价值定位,强化资产配置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下一阶段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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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归本源时期(2023年至今)


2023年《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分类新规)正式发布,标志着信托行业进入“回归本源”的新时代。三分类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慈善信托三类,表面上看只是业务统计口径的改变,但实际上却是针对整个信托行业的全新顶层设计,对于行业发展具有变革性的深远影响。长期以来,信托公司被认为是资管机构,主营投融资业务,但三分类新规明确了信托不止于资管业务,更重要的是服务信托业务,提供资产隔离、财富管理、规划、传承等服务,作为信托业的本源业务和独有业务与其他金融行业相区别。三分类新规实施后,信托行业开启回归本源转型,立足于受托人角色,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业务,展业策略从“资产驱动”向“资金驱动”转变,盈利模式从“资金利差”向“服务收费”转变,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金融服务需求。三分类新规实施一年以来,资产服务信托快速发展。据信托业年会公布数据,2024年全行业资产服务信托规模接近11万亿元,占比达到40%,无论是成立笔数还是新增规模均已超过资产管理信托。除传统的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以外,家庭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资管产品服务信托等也成为了信托公司发力的重点。


三、发展启示与未来展望

从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托业的兴衰与宏观经济周期高度共振。长期以来,信托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着制度补位者角色,凭借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和跨市场调配资源的优势,弥补市场的资金和制度缺口。可以看到,凡是信托业务“野蛮生长”的领域,均是社会需求强烈而现有经济体系又无法完全满足的地方,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的需要。与其说信托行业自身在不断重塑和转型中发展,不如说是我国金融乃至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塑造了信托公司的发展路径。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模式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信托行业弥补社会发展资金不足的功能已经显著弱化。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财富的极大增长,财富管理和资产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当此之时,信托行业应牢牢立足受托人定位,回归业务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这不仅是顺应国家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金融服务需求的利国利民之举,更是推动信托行业自身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明智之选与必由之路。未来,随着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完善,信托制度在服务社会方面的功能优势将愈加明显,有望逐步走进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成为人民群众想得到、用得起、用得好的金融服务工具。


作者:
来源:五 矿 信 托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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